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要求 |
第一条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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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2900万元)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注:本市项目业绩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没有提供编号的不被视为业绩,不能证明市政公用工程建安造价的不被视为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为准,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并须提供能说明项目合同金额不小于22900万元的相关材料)。 备注:投标人可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其他要求: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0年10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0年10月13日 16时00分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宣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10月20日 10时00分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地点: |
浦东新区牡丹路185号4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会议指示牌)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1000元人民币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500元人民币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0月24日 09时00分到2020年10月28日 16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17日 10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开标地址: |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备注: |
1.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现报名超过两家时,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2.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拒收其下级公司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在资格预审开启现场扫码支付;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只接受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5.参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等于合格分60分;6.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7.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8.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可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的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9.疫情期间项目经理答辩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10.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使用的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请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hcpe.cn)“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栏目内下载或至www.etu365.com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