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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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1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凤鸣镇无害化卫生厕所厕具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陈仓区陈仓中路**号**大厦A座***室***陈仓区陈仓中路**号**大厦A座***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MZB-****-*** |
关键词: | 卫生 |
岐山县凤鸣镇无害化卫生厕所厕具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陈仓区陈仓中路17号永安大厦A座901室宝鸡市陈仓区陈仓中路17号永安大厦A座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20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MZB-2020-035
2、项目名称:岐山县凤鸣镇无害化卫生厕所厕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3、预算金额:358,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岐山县凤鸣镇无害化卫生厕所厕具采购及安装项目,1批, 采购预算: 358,000.00元, 项目概况: 凤鸣镇雍水河村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358座,本标采购内容为采购358套卫生厕具(含配套设备),要求供应商按要求配合基础施工完成所供产品的安装,并确保池内注水实验通过验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0-23 00:00:00 至 2020-11-11 23:59: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 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的身份证证明;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证明资料为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须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0-14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陈仓区陈仓中路17号永安大厦A座901室宝鸡市陈仓区陈仓中路17号永安大厦A座9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各供应商报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0-20 14:30:00
地点:岐山县凤鸣国际酒店3楼3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岐山县凤鸣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新金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陕西新金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