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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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4 |
地 区: | 衢州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规划设计院办公楼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城*规划设计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局大楼四楼改造、规划展览馆三楼四楼档案室改建、局一楼 |
关键词: | 设计 规划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办公楼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山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局大楼四楼改造、规划展览馆三楼四楼档案室改建、局一楼大厅及规划展览馆二楼会议室显示屏及照明系统改造。
2.2本工程概算总投资额约272万元。
2.3本工程为总承包项目,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的所有内容。包含建设内容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所有报批报建,及与工程相关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及质保期的保修。具体为:
(1)工程设计范围: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完成后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并进行设计总协调工作等。
【施工图纸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强电、弱电、暖通、装修等】。
(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构成建安工程的设施设备【其中包括建筑材料、空调、LED显示屏、消防设备等】。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四通一平(水、电、路、讯,场地平整)等。
(4)总承包管理服务:①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②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③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④竣工资料城建归档;⑤配合完成工程备案;⑥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4建设地点:江山市鹿溪北路299号。
2.5建设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审工作;施工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4浙江省以外企业(含所有联合体成员)必须按照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其牵头单位由联合体双方自行确定。
3.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9 月 30 日至2020年 10 月 12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进浙备案登记表、项目负责人***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开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交纳,未按期交纳的视作自动放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4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递交时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投标人还须符合以下疫情期间开标特别规定:①严格执行衢州市、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按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在投标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③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1人。为减少人员聚集,投标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员可自行离开。④要求遵守的其他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