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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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8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公园 体育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龙湖山体育公园一期主题园区工程已由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安发改审[2020]7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6529708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园林绿化工程约3700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529708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和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由贰人联合组成,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条件。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且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查询到的数据须满足本招标工程的类似业绩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10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③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具体详见《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补充缴款凭证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或④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0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七层
邮 编:362400
电子邮箱***
电 话:18160908308
传 真:/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605室
邮 编:362400
电子邮箱***
电 话:13400870168
传 真:/
联 系 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6层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