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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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宿迁市 |
内 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年**月**日,省文旅厅印发《关于加快各级旅游产业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苏文旅〔****〕**号),要求仍未建设相关平台的各设区*迅速行动,确保****年*月底前全部建成*级旅游产业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并做好与上级平台的对接准备工作。省*平台之间要实现视频会议、 |
关键词: | 平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15日,省文旅厅印发《关于加快各级旅游产业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苏文旅〔2018〕20号),要求仍未建设相关平台的各设区市迅速行动,确保2019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市级旅游产业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并做好与上级平台的对接准备工作。省市平台之间要实现视频会议、4A级及以上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4星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点基础信息、客流信息、视频监控、停车场等数据的对接。
2019年4月8日,省文旅厅印发《关于推进江苏省旅游产业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一期)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文旅〔2019〕62号),明确各市景区数据(静态、动态、空间)、旅游安全数据与省级平台要在2019年5月底前实现对接。
2018年至2019年9月,由于市级文旅系统机构改革,此项工作的完成时间整体向后延迟。2019年底,省文旅厅将江苏省智慧文旅平台定位为江苏旅游产业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升级平台,包括行业监管平台、大数据分析决策平台及支撑体系、对客服务平台三个部分。2020年4月26日,省文旅厅再次下发《关于加快江苏智慧文旅平台数据接入工作的通知》,要求未完全接入省平台的市要在2020年6月底之前实现行业监管系统相关数据全面接入省平台。7月16日,江苏省智慧文旅平台完成一期项目建设,正式上线运行。
项目名称:江苏省智慧文旅平台宿迁市分平台行业监管大屏端系统部署实施
项目内容:部署实施江苏省智慧文旅平台宿迁分平台行业监管大屏端系统,对接省智慧文旅平台行业监管系统中已有的宿迁文旅产业数据,保证宿迁市分平台行业监管系统与省智慧文旅平台行业监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概览、4A级以上景区智能监控、实时客流等功能和数据的接入与展示。搭建宿迁市智慧文旅平台基础框架,构建与江苏智慧文旅平台互联互通的行业监管体系,为后续文旅资源数据的接入、管理和共享奠定基础。
预算金额:15万元,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部署实施到位。
二、唯一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名称:南京师范大学
地址:***
法定代表人:陈国祥
三、专家论证意见
省文旅厅的智慧文旅平台行业监管系统的软件开发单位为南京师范大学,省厅与开发单位共同拥有知识产权,省厅将此软件免费提供给各设区市使用,根据省市平台对接的需要,允许各设区市在该软件增加端口,按照软件对景区数据采集的具体要求,收集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数据,并统一上传该平台。委托南京师范大学部署实施宿迁分平台行业监管系统,有如下优势:一是可以实现与省智慧文旅平台所使用的软件在系统架构、数据结构上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可以较好地保证省市平台数据对接的流畅性,可以提高开发效率,避免不同系统之间不兼容问题;三是南京师范大学已经完成对省内各设区市4A级以上景区文旅基础数据的收集,由其开发宿迁分平台,可以第一时间导入宿迁文旅数据,若选择其他开发公司,需要重新收集数据,不仅增加工作量,而且降低数据接入效率;四是我市智慧文旅平台尚未启动建设,如按照省智慧文旅平台的各项要求,委托第三方独立进行开发建设,不仅耗时较多,而且费用较高,同时存在与省厅软件不兼容的问题;五是本平台归集的数据可以实时同步到市大数据中心,通过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供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应用使用避免后期数据的多头上报。
综上所述,委托省文旅厅的智慧文旅平台软件开发单位南京师范大学部署实施宿迁智慧文旅分平台行业监管系统,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确保省市平台无缝对接、建成运行安全稳定可靠,后期可实现与省平台的同步更新和提升。基于上述优势,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由南京师范大学对江苏省智慧文旅平台宿迁市分平台行业监管系统进行部署实施和维保。
四、论证人员
五、公示时间
2020年9月30日—10月16日,如对以上单一来源采购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16日前提交相关书面质疑材料,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