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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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5 |
招标代理: |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社区新增绿化地块绿化管护公益性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科教**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社区新增绿化地块绿化管护公益性项 |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丰社区新增绿化地块绿化管护公益性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太仓市科教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新丰社区新增绿化地块绿化管护公益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科教新城
2.2招标类型:服务采购
2.3工程规模:草坪养护管理,主要地块为:东仓锦苑南侧花海地块199.10亩、原太安3组小城隍庙边屯浆池地块22.65亩、新丰6组电灌站东侧盐铁塘西32.61亩、新丰社区国道西侧原姚永明地块7.71亩、原太安水务集团东道路西侧沿河地块20.44亩、总计土地282.51亩。
2.4服务时间: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4日。
3采购需求:草坪养护管理,养护期一年。
4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4.1按太政办(2017)5号文规定,本项目仅向太仓市科教新城区域内的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包,投标人资格条件需符合太政办(2017)5号文规定;
4.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3投标申请人或投标申请人之间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3.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3.2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4.3.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3.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携加盖公章的确认投标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20年0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招标代理: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5.2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交易信息(网址:http://www.szzyjy.com.cn/tcsfzx/033006/tcCity_jyxx.html)中有关该工程招标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5日14时00分前,14时00分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20号11号楼2楼3号会议室。
6.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6.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7入围方式、评标办法和报价
7.1入围方式:按太政办(2017)5号文规定,本项目仅向太仓市科教新城区域内的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包。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申请人全部入围。
7.2评标办法:合理定价抽取中标人法
7.3 投标报价:草坪养护单价1.8元/平方米/年;管护面积约188340平方米,发包合同价为339012.00元。若响应本次招标要求,请按发包合同价填写投标报价。
8合同主要条款
8.1 本工程为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绿化管护面积按实结算。
8.2结算方式:按实际养护面积,根据考核情况,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并支付养护费用。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太仓市科教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9.2招标代理: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0.其他说明
10.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作无效标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其它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定标准按招投标相关法规执行。
10.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和装订的;全套投标文件未装订在一个密封袋中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未对投标文件密封袋进行密封或未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外面标明投标人名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全套投标文件中存在修改和行间插字但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10.1.2投资资料中所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按原件尺寸复印或扫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出现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法正常分辨的,评委会将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
10.2投标资料格式请参照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有投标资料进行审核,并保留招标公告的解释权。
10.3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10.4现场投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人需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投标人不提供上述身份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的,按无效标处理。
10.5 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10.6本项目为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
10.7本公告发布日期:2020-09-30 至2020-10-10
附件1、确认投标通知书
确认投标通知书(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知悉并仔细研究了你方 年 月 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乡镇公告”发出的 (工程名称)的招标公告,并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附件2、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
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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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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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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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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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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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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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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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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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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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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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2020年1月2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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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苏州?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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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苏州往 |
返苏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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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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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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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现场体温测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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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