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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有云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30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30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招标编号:GSWL-JC-FW-ZB-*******) 一、招标条件 **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有云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经**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GSWL-JC-FW-ZB-2020050)
 
一、招标条件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有云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经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资格后审方式实施。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为有效推进“数字交投”项目实施,拟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有云项目进行采购,以支撑集团及各子(分)公司的对外业务及其它需要公有云弹性资源的业务。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主要采购公有云服务,采购内容包括云主机服务器及云存储、弹性带宽、云安全、云专线等所有公有云服务,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本项目中标单位须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分)公司、所属院校(实际需求单位)签订详细采购合同。
2.2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为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如为分支机构,需要独立法人的授权书)。
3.2 投标人所投的公有云平台须具备工信部数据中心联盟颁发的云主机、云存储、负载均衡的可信云认证。
3.3 投标人所投的公有云平台通过公安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的测评,提供等保备案证明和等级测评报告(测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后)。
3.4投标人所投的公有云平台产品须提供金融云解决方案。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满足所有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联合体各方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7 投标人如提供非自有产品,则必须提供产品原品牌方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书。
3.8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与其授权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1日-10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开票资料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785974128@qq.com ,且必须在申请标书的邮件内注明项目开标日期、招标公告名称、包件号(若无多个包件请删除)、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及开票资料(WORD文档)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
为减少人员聚集,标书送达招采中心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后,再行离场;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结束后开标结果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收到开标结果邮件后1个小时内回复,如在时限内不回复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2招标人定于2020年10月15日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因受东杭大厦电梯管控及疫情管控登记限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天提前20分钟至东杭大厦前台登记刷卡使用电梯,以免影响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cncico.com)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账户汇出。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
7.3 投标保证金应在2020年10月12日16时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八、交易服务费及交付方式
8.1 本次招标项目需要向招采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缴费标准按照浙交投办〔2020〕94号文执行,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交费通知后应向招采中心缴纳相应的交易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8.2 中标单位在收到《交费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以电汇、转账等形式(备注项目编号及包件编号)缴纳至以下专用账户:
(1)账户名称: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45234
(4) 银行行号:301331000012
九、联系方式***
9.1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2785974128@qq.com
9.2招 标 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3号楼
邮政编码: 310016
联 系 人: 沈先生
电    话: 0571-87568059
联系邮箱:1452822609@qq.com
9.3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310016
联 系 人:张舒洋
联系电话***
邮    箱:1256903984@qq.com
备注:标书申请(标书费无需支付)、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请联系招采中心,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的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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