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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30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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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街道交治工作站建设设备项目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30 标签:
浙江省招标
杭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
2020.09.30
截止日期:
2020.10.23
地 区:
杭州市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泰街道交治工作站建设设备项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WH-2020-015
项目名称:中泰街道交治工作站建设设备项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65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中泰街道办事处中泰街道交治工作站建设设备项目采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泰街道交治工作站建设设备项目采购。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期4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 :http: //gks.mof.gov.cn/,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建议EMS邮寄形式送达)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168号理想国际大厦9楼,质疑联系人:范浩,质疑联系方式:0571-86164889,13588366887,采购单位质疑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1-86108365 。 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6、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中泰街道办事处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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