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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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一、项目名称:*****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 |
关键词: | 规划 防治 |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单位负责人***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特定条件: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求:见附件
四、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4日。
五、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采购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六、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各潜在投标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反馈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或传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逾期送达的意见和建议恕不接受。
八、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九、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http://fenghua.bidding.gov.cn”。
十一、联系人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地 址:***
项目执行岗:陈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答复岗:戴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项目执行岗:陈女士 联系方式***
质疑答复岗:邹先生 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