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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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4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省***利州区商务局《联网直报商贸服务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利州区**广信大厦*-**-*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
项目概况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联网直报商贸服务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广信大厦1-16-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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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8022020000444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联网直报商贸服务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480000 | ||
最高限价 | 4800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6个月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小微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1、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炸开,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联合体各方均为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监狱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是面向监狱企业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的供应商(监狱企业单独参加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有监狱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提倡政采贷(具体通过网上查询银行服务机构)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0年09月30日到2020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广信大厦1-16-3号 | ||
方式: | 现场获取 | ||
售价: | 12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0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广信大厦15楼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0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广信大厦15楼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附件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 | ||
地址: |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贯女士;联系电话*** | ||
*** | |||
名称: | 广元腾辉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梅;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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