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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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的“**地铁*号线二期及*、*号线奥的斯电扶梯重要部件大修项目”属“《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 |
关键词: | 地铁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的“深圳地铁1号线二期及2、5号线奥的斯电扶梯重要部件大修项目”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地铁1号线二期及2、5号线奥的斯电扶梯重要部件大修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43.37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 开展深圳地铁1号线二期工程48台奥的斯自动扶梯和30台奥的斯电梯,2号线94台奥的斯自动扶梯,5号线96台奥的斯自动扶梯和61台奥的斯电梯,共计425台电扶梯重要部件大修工作,对主驱动链、扶手带驱动链、扶手带、钢丝绳等主要部件进行更换。 |
拟定供应商名单: 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10月13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地址:*** 传真:*** 邮编:518040 电话:*** 联系人*** |
备注: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