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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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6 |
地 区: | 广东省 |
广东省公安厅2020-78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计划备案号:440000-202009-143001-0801
项目编号:CLF0120GZ09ZC05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0-78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1):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6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完成。
合同包2(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2):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6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完成。
合同包3(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3):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3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6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单位负责人***
(2)2.关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补充说明:1) 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 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 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5) 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6) 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8) 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 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 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4.成功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
合同包2(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单位负责人***
(2)2.关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补充说明:1) 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 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 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5) 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6) 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8) 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 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 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4.成功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
合同包3(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单位负责人***
(2)2.关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说明的补充:1) 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 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 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5) 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6) 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8) 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 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 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4.成功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
时间:2020年0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 称:广东省公安厅
地 址:黄华路97号大院
联系方式***
名 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20-87651688-156/146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