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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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6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被邀请单位名称):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省婴童用品质量检验中心(台车项目)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纤维检验所),项目出资比例为***%。现邀请贵方参加该项目投标,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参加**省婴童用品质量检验中心(台车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 |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省婴童用品质量检验中心(台车项目)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邀请贵方参加该项目投标,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浙江省婴童用品质量检验中心(台车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慈溪杭州湾众创一路88号。
建设规模:工业设备基础、照明设施、厂房空调、设备主电源、环氧地坪恢复、吊顶天棚组成,总建筑面积260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 652235元。
工程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合格。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1.5投标人须在系统中按要求完成信息录入;
2.1.6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2.1.7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2.2.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2020年6、7、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中按要求完成信息录入;
2.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
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3 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h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2.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1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至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招标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6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