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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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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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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工程已经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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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黄海大道北侧、松竹路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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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 室外工程包含道路硬化和铺装工程、绿化苗木栽植工程、景观小品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及能源站接入工程。室外工程占地约6800平方米,其中道路硬化设计宽度 5 米,长约 380 米;绿化占地约 1100 平方米,雨水花园占地约 200 平方米;室外照明约 880 盏灯具;室外给水采用 DN100 的管道,长约 800 米;室外排水采用 DN400 的管道,长约 650 米;能源站接入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约 1000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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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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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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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7072009300001-BD-001 |
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工程 |
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室外雨污水、硬质铺装、绿化、土石方、景观绿化工程安装、室外消防安装工程等。 |
9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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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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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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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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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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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2009300001-BD-001 一.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连开审批复(2020)6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工程 2.2招标控制价:8733305.72元 2.3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黄海大道北侧、松竹路西侧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月2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2.6招标范围: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室外雨污水、硬质铺装、绿化、土石方、景观绿化工程安装、室外消防安装工程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三)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连建发【2018】96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本工程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投标人无需到检察院进行行贿行为查询,需自行承诺。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 注:自行承诺时间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推。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5)依据苏建规字〔2010〕7号、连建管[2018]215号文,江苏省外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7)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8)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拒绝。 (9)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为: 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3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4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五. 评标方法 (一)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 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 采用以下方法确定入围投标人: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投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行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注: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但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可重新确定。 (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基准价的确定:按“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评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下列二个评标办法之中随机抽取一个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注: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六、电子标书相关要求: 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还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2、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 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特殊情况处理 3.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3.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 4、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耿立珍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楼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0518-85522323 传 真:0518-85602024 |
*** |
四、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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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时间: 2020年0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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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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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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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时间 2020年0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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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取地点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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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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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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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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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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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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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2号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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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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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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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王新友 |
联 系 人: |
冯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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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5861239050 |
电 话: |
0518-8552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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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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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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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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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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