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30 |
---|---|
地 区: | 湖州市 |
内 容: | 南浔区长三角绿色智造联动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阳安塘以北园区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 本次招标的 南浔区长三角绿色智造联动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阳安塘以北园区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 ****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以 浔发改投资[****] *** 号 |
南浔区长三角绿色智造联动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阳安塘以北园区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
本次招标的 南浔区长三角绿色智造联动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阳安塘以北园区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 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以 浔发改投资[2020] 148 号 批准,拟通过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建设,投资估价约 33166.12万元。项目业主为 湖州市南浔区商务局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本项目编号为 NJSG(H)2020-172 。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共涉及7条路、5座桥梁、1个涵洞,线路总长6854.918m。
项目地点: 南浔区长三角绿色智能联动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阳安塘以北园区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交通安全设施、亮化与绿化工程。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配合等服务
2.2施工及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的工程材料设备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的采购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如:道路、桥涵、给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电力、景观绿化等)项目验收、移交、城建档案馆存档、备案及权证办理、竣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
2.3总承包管理服务:指应由业主完成的工作交由总承包单位实施而业主支付总承包单位费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本项目(除测绘、检测、监理、第三方全过程审计外)的所有审批手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验收(如规划、环保、档案、水利、交通等)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含以上所有工程建设费用及服务费,费用已含在总承包管理费中。
其中所有的手续办理申请、设计委托、施工、方案会审等一切相关资料的办理工作,以上手续相关的办理服务费用已含在总承包管理费中(按照有关规定必须由招标人支付的费用除外)。
注: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限额施工。
计划工期:每条道路180日历天 ,中标后15天内提供全套施工图(由于本项目每条道路的开工日期不同,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报告为准)
若因政策处理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子项目施工延期或取消,招标单位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补偿和赔偿费用。
投资概算约33166.12万元。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的企业;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3.1.1和3.1.2两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即由1家具备施工资质(即满足第3.1.1条要求)和1家具备设计资质(即满足第3.1.2条要求)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浙江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选派2名投标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各1名(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总负责人***
3.2.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一级建造师必须在有效期内,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本工程拒绝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浙江省外进浙拟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除外);3、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4、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相关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CA锁”由各投标人派专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开标区域1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1.本项目只允许各潜在投标人委派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即投标代表)
2.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2.1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内的,投标代表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各投标代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2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均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2.3请积极配合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登记、检查等事项;
3.其他注意事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区商务局
地 址: 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
联 系 人:姚林胤 电 话:0572 -30118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九. 软件技术支持电 话:***
联系人:国泰新点客服 电话 :***
联系人:徐振峰(国泰新点)电话 :***
湖州市南浔区商务局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