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30 |
---|---|
截止日期: | 2020.10.28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主要国、省干线公路路灯亮化工程一期项目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要国、省干线公路路灯亮化工程一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关键词: | 路灯 公路 路 |
如皋市主要国、省干线公路路灯亮化工程一期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主要国、省干线公路路灯亮化工程一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S334、G204、X208如皋段。
2.1.2建设规模:
(1)S334如皋段起于如皋如东交界,对应老路桩号为K60+530,终于如皋泰兴界,对应老路桩号为K107+210,其中中间段按置换为丁磨公路,考虑如皋段全长约46.7km,一级公路标准,一般路段路面宽24.5m,S334起点至如海河桥现状均有路灯,总长度约23.2km,现状路灯均为双侧布置;如海河桥以西至G204长1.6km,G204及磨头镇现状路灯3.0km,如城街道现状路灯1.2km,西至终点17.6km,无路灯设施,长度约19.2km(S334、G204共线段7km中有1.9km无路灯段在G204计划中实施)。
(2)G204如皋段起于如皋海安界,对应老路桩号为K758+000,终于如皋通州界,对应老路桩号为K801+400,如皋段全长约43.4km,一级公路标准,一般路段路面宽24.5m,九华镇区段路宽29m。全线存在现状路灯长度约11.1km,现状路灯均为双侧布置,间距50-80cm,需新建路灯长度约32.3km。
(3)X208(江曲线)起于S334,终于如皋靖江界(对应老路桩号为K1+800-K19+900),全长约18.1km,二级公路标准,路面宽14m,江安镇区及葛市街区段现状已由乡镇实施路灯,设置路灯段全长约6.3km,未设置路灯段全长约11.8km。
2.1.3合同估算价:约5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35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设计计划开始日期:2020年10月31日;施工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3月14日(施工现场准备、施工直至整体工程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指令为准。施工缺陷责任期二年。
注: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2招标范围:对如皋市主要国、省干线公路增设路灯设施和智慧升级,包括S334(中段考虑丁磨公路置换)、G204、X208(江曲线)的施工图深度优化设计和智慧升级设计、部分既有路灯改造提升、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及施工技术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C、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1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②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设计负责人***
C、施工负责人***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任职仅限项目负责人***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施工单位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②施工单位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③财务要求: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经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2019年度财务报告未及审计,则须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未及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且资产负债表体现的企业净资产应大于等于投标人相应资质标准的净资产额度,否则视为投标企业财务状况不佳,资格审查不通过。
说明:“资产负债表中体现的企业净资产应大于等于本项目投标人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额度”是指:若投标人资质等级是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则其提供的资产负债表中体现的企业净资产应大于等于1500万元。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额度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财务要求相关材料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④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⑤项目负责人***
⑥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28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南通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定标方法,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直接票决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邮政编码:22600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