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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昭君镇响龙村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30 标签: 湖北省招标 宜昌市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30
截止日期:2020.10.13
地 区:宜昌市
关键词: 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兴山县昭君镇响龙村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文件,下载网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xingsh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13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Z0823-202001-01G

   2、项目名称:兴山县昭君镇响龙村房屋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99.382741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99.382741万元   

6、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对村庄内现存的48户民居进行外立面改造,对建筑主体进行加固处理,外墙面以及门窗更换改造。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4.1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4.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

   4.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4.7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8、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4.9、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4.10、供应商的信用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供应商的信用分值以投标截止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分值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4.1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4.12、单位负责人***

   4.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磋商。

   4.15、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16、委托代理人应提供2020年6月-2020年8月三个月以供应商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3日15时00分止。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15时00分。(注:14:30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及电子光盘,采购人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3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4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县昭君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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