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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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1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环城南路(后殷路-东外环路)道路红线外景观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城南路(后殷路-东外环路)道路红线外景观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已通过******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鄞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监理 道路 路 |
环城南路(后殷路-东外环路)道路红线外景观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026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城南路(后殷路-东外环路)道路红线外景观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已通过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邱隘镇,西起后殷路,东至邱隘立交。
项目规模:涉及道路长度约3.4km,主要内容为道路红线外两侧绿化景观提升改造,改造总面积约75335m2。
项目总投资:5998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投资额:暂定工程费用2600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控制目标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控制目标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进度控制目标
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环城南路(后殷路-东外环路)道路红线外景观综合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绿化工程(苗木种植、苗木移植、现状苗木保留、种植土等)、景观工程(园路、铺装、休息平台、雕塑、坐凳等)、市政工程(村道、排水、河坎、交通安全设施等)、安装工程(景观给水、电气、灯具、管理用房配套水电等)、建筑工程(管理用房一座)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服务。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1.4投标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2.3需提供投标人在2020年6月、2020年7月、2020年8月连续为拟派项目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3.2.4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
3.3其他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为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1日13时3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3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