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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大数据中心平台一期项目运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30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宁波市招标 设计招标 平台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30
截止日期:2020.10.21
招标代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宁波市
内 容:*.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数据中心平台一期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运营指挥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关键词: 设计 平台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大数据中心平台一期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10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运营指挥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波市大数据中心平台一期运营指挥中心是宁波城市大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营指挥中心定位以城市发展建设现状与需求为基础,以政府数据整合共享、业务协同为核心,通过前台与后台结合、大屏与小屏结合、现场与远程结合,构建起宁波城市大脑的“全领域”展示中心、城市运行体征的“全要素”监测中心、重要活动和应急事件的“全畅通”指挥中心、重大事项的“全景式”决策分析中心,提升我市城市数据治理与数据服务能力,促进决策方式现代化、智慧化,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发挥大数据在城市运行中的实质性作用。运营指挥中心以围绕“创建全省数字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目标,打造既凸显宁波特色、又具推广效应的城市中心。兼具展示、指挥、视频会议及运维办公孵化等功能,以更安全、高效率、低损耗的方式,接待并服务更广泛的受众群体。遵循绿色节能低碳理念,打造可持续运营,实现实用功能与可持续发展的“双赢”效应。本次招标要求中标人能够充分知悉宁波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充分理解宁波城市大脑顶层设计理念、充分热爱并参与到宁波城市大脑建设事业当中。项目详细情况见发包人要求章节。

2.2建设地点:宁波报业传媒大厦(宁东路901号)A座三层

2.3建设规模:宁波市大数据中心平台一期项目运营指挥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运营指挥中心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运营指挥大厅及其配套区域(F1-F3走廊、电梯厅、楼梯及户外空间导视系统及公共艺术装置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3352.5万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97.5万元,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255万元(运营指挥中心建设费用3157万元,系统集成费用98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从开始工作日期至施工图审查合格之日,不包括审批时间及各类评审时间):2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包括设备采购周期)】。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空间、平面、VI等设计【含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本项目范围内的智能化及配套工程的设计、施工;本项目范围内的装修、消防、空调、安防、钢结构、显示系统、会议及扩声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集中控制系统、网络安全设备、终端设备、户外空间导视系统、公共艺术装置的设计、施工及其相应的管线、防雷接地等工程的设计、施工;相关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所有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要求。

2.9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10安全要求:合格,并且确保符合宁波市安全施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的单位,或由具备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承担范围应包含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

3.3.3拟派施工负责人***

注: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在预中标公示前,将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其他要求

3.5.1拟派的施工负责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7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30到2020-10-16 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13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报业集团网站、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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