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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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横头街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建设项目二期Ⅰ、Ⅱ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头街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建设项目,以****-******-**-**-******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
横头街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建设项目二期Ⅰ、Ⅱ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横头街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建设项目,以2019-330481-72-03-830316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海宁市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赵家漾路东侧、水月亭东路北侧。
2.2建设规模:横头街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建设项目二期,本工程分3个区块,分别为潮街商业区-E区、中式商业区-D区、历史文化传承建筑商业区C区。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其中I标段为潮街商业区-E区9#楼~15#楼(建筑面积约11044m2)、中式商业区-D 06#楼~11#楼(建筑面积约3037.34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2768m2)。II标段为潮街商业区-E区1#楼~8#楼(建筑面积约10480m2)、中式商业区-D 01#楼~05#楼(建筑面积约2116.59m2)、历史文化传承建筑商业区C区 03#楼~13#楼(建筑面积约7930.07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9178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施工工期:I标段375日历天,II标段375日历天。
2.4建安投资:共约31025万元,其中I标段14254万元,II标段16771万元。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本项目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嘉建(2018)10号)文件规定,类别为建筑工程A一类项目。
2.7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I标段为地下室底板图纸A1轴~Y轴后浇带中心线为分界线北侧地下室以及潮街商业区-E区9#楼~15#楼、中式商业区-D 06#楼~11#楼;II标段为地下室底板图纸A1轴~Y轴后浇带中心线为分界线南侧地下室以及潮街商业区-E区1#楼~8#楼、中式商业区-D 01#楼~05#楼、历史文化传承建筑商业区C区 03#楼~13#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工程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中一个标段。本工程开标次序依次为I标段、II标段,定标次序按开标次序进行。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0年 9月 30 日至2020年 10 月 23 日上午10:0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hn.jxzbtb.cn/)”,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自主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单位应熟悉掌握本单位建造师投标及中标情况,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公示后10日内进行刷IC卡确认,预中标单位IC卡无效或者拟任建造师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导致IC卡不能刷卡确认的,取消预中标资格,并视具体情况记入诚信考核。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南关厢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5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人***
电 话:0573-87652277 电 话:0573-80701567
传 真:0573-80771617 传 真:0573-87224886
项目负责人***
2020年 9 月 30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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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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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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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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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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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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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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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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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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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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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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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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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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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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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其中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如资质证书中不能体现企业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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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造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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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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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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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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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2017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时间以竣工后验收日期为准)房建工程1 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80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同时提供,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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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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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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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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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单位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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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投标单位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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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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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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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30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须提供企业自己开出的财务承诺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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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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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浙施工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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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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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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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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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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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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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限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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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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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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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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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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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