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9 |
---|---|
截止日期: | 2020.10.19 |
地 区: | 福建省 |
第1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梅湾新村经济适用房二期室外附属及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鼎发改审批【2012】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福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鼎市梅湾新村经济适用房二期室外附属及绿化工程包括发电机房为33.75m2、北大门为12.54m2、门卫为41.237m2、配电房为151.65m2、绿地整理面积为5472m2 ,发电机房、北大门、门卫均为一层,配电房为二层 ,檐口高度:发电机房为4.7m,北大门为3.0m,门卫为4.05m,配电房为9.8m,项目控制价为427247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鼎市梅湾新村经济适用房二期室外附属及绿化工程包括室外总体工程、桩基础工程、绿化种植及养护、园林建筑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小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272475元(含暂列金203451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8日 10:00:00至2020年10月11日 10: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10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0月19日 15: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万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0月19日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15395933025,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18350316811,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