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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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09 |
地 区: | 靖江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立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季*镇**村村民委员会所托,就其所需的**村散装粮食运输车(带自卸功能)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 项目概况 *.*项目需求:**村散装粮食运输车(带自卸功能)*辆 *.*采购预算:******元 *.* 交货期:合同 |
关键词: | 运输车 自卸 |
1、 招标条件 靖江立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靖江市季市镇新安村村民委员会所托,就其所需的新安村散装粮食运输车(带自卸功能)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需求:新安村散装粮食运输车(带自卸功能)1辆 2.2采购预算:199000元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当月或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日当月或前3个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和任意一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靖江市环城南路68号相关人员处报名领取本工程招标文件,文件费叁佰元整。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靖江市季市镇新安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 靖江立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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