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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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8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市政设施 加油站 勘察 设计 沥青 路 |
1. 招标条件
南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南建标[2020]081号 (招标编号)的晋江至南安官桥塔峰加油站路面沥青化配套市政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至南安官桥塔峰加油站路面沥青化配套市政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南发改投【2019】62号;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至南安官桥塔峰加油站路面沥青化配套市政设施工程项目业主的批复 南发改投【2020】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晋江至南安官桥塔峰加油站路面沥青化配套市政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南安市官桥镇 ;
2.3.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7.638公里,宽度由23.5米向外扩宽至43.5米,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兼市政功能),设计速度为60km/h,双向六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59980.26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8180.018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详勘定测)、工程测量、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报批文件)、设计概算(含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送审、后续设计咨询、配合服务及协助竣工图的审查等),勘察工作由设计单位自行协调进度,若因该项工作原因造成设计工作延误,由设计单位全权负责。
2.6. 内容:(1)地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包括详勘定测、工程测量)以及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满足审查机构要求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等。根据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
⑵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全长7.638公里,宽度由23.5米向外扩宽至43.5米,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兼市政功能),设计速度为60km/h,双向六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及后续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1 年 06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8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公路 )专业甲级资质⑵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1、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2018 年 10 月1 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的要求执行。
2、投标人须严格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规定”执行。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应否决其投标。
3.2. 本项目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
注: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路、市政施工、城市道路、市政工程管理、市政建筑施工管理、城市公路与道路建设、道路与桥梁、路桥、市政给排水专业均符合“市政工程”专业要求。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9 月 29 日 09 时 00分至2020年10月 28 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 年 10月 27日 17 时 00 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或②以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银行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按《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要求);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汇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三个帐户任选一个):
(一)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
开户银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二)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5959015443103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三)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3505016563070000059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投标人不得在转账或电汇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 10 月28 日08 时30分,开标地点: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旧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
7.2.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其他技术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8180.0178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869.8418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
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和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南 安 市 人 民 政 府(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电话: 13860766478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18350588701 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部门: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电话:***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