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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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 区: | 浙江省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项目名称: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秸秆焚烧高位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项目通过在高空位置安装高位视频监控和蓝天卫士产品实现网格化大气环境监测,监测的实现方式是:通过在高位视频监控大气环境监测高清球形摄像机,形成密度较大的网格化环境监测网络,监测设备通过有线传输网络,将前端设备采集到的图像信息进行处理、分析和判断,识别出烟雾、着火等场景,并将告警信息推送至相关网格管理人员,网格员现场处理后可通过手机APP回传现场情况,整个处理过程形成闭环。设备安装的高度均在30米以上位置,目前只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满足要求,庆元县目前拥有通信铁塔540余座,覆盖全县各乡镇、重点景区、铁路、高速、国道、省道,无需新建杆塔即可实现高位视频监控挂载;且通信铁塔周边有机房,机房内相关的电源配套设备拥有市电、蓄电池、油机等多种供电方式,可以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电力保障;每个铁塔均有传输资源,可快速满足高清球形摄像机挂载和组网接入的目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在庆元设立了属地办事处,有超过15人的专业维护团队,以及全国统一的系统支撑与应急保障方案,拥有专业高效的运维能力。本次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利用现有的铁塔资源能够有效的缩短项目周期,最快的投入使用,同时也符合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基站网络覆盖助推“丽水大花园”建设的通知(丽政办发〔2017〕108号)中资源共建共享的相关要求,充分体现了公共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原则,并大大减少了投资成本。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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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行政中心12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庆元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0578-6019125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