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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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7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丽**宸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策划投资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FGQB-****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临港丽雅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丽雅江宸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策划投资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018-511599-70-03-273703】FGQB-00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临港丽雅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国内贷款、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有资金、国内贷款、其他资金30:50:20 ,招标人为 宜宾临港丽雅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丽雅江宸项目四标段整体划分为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丽雅江宸项目。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宜宾市临港开发区C-02-02(a)地块,丽雅江宸项目四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包含5#、6#住宅楼、地下车库、1号、2号(部分)、7号商业楼建筑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为142143.51㎡。其中:5#住宅楼±0.00以上主体27层,建筑面积为51582.04㎡,±0.00以下地下室2层,建筑面积为2716.66㎡,6#住宅楼±0.00以上主体29层,建筑面积为49259.38㎡,±0.00以下地下室3层,建筑面积为2140.24㎡;1号、2号(部分)、7号商业,建筑面积为6964.82㎡;地下车库1层,建筑面积为29480.37㎡(土建工程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分界方案为准,安装工程施工范围以防火分区为准,具体区域为21、22、23、24、25、26、27、28、29防火分区)。 2.4计划工期:820天。 2.5招标范围: (1)丽雅江宸四标段土建及装饰工程包含5#、6#住宅楼、地下车库、1号、2号(部分)、7号商业楼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但不包含以下工程:地下室土石方大开挖、门窗、栏杆、栏板、外墙二次装饰、入户门、单元门、大堂装修、地下车库环氧树脂面层。 (2)丽雅江宸四标段安装工程包含5#、6#住宅楼、地下车库、1号、2号(部分)、7号商业楼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工程包含:室内给排水工程、动力及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综合布线桥架及预留预埋、消防桥架及预留预埋工程、一二次供水预留预埋工程。 承包人无偿负责对发包人单独发包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为分包工程的预埋(留)、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完成后的洞口按照设计要求堵补(预留洞口材质综合考虑);负责与施工有关的土建部分的填塞、浇筑,承包人负责解决分包工程管路一次性调整后的孔洞修补及垃圾外运(二次清理由分包清运至承包人指定的场内堆放点),二次修补工作由分包人负责完成,承包人应对发包人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现场保安等配合义务负施工承包管理责任。负责强弱电系统相关的验收及后期配合设备安装可能发生的管线盒移位工作;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卸车、倒运、验收、检测及保管;承包人应保证自己预埋管路的畅通、无堵塞,与分包单位完成交接单(如无交接单据结算时按照管道不通处理扣除相应工程量),有关预留应满足设计、规范的要求,同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应按规定承担施工承包管理责任与义务,提供施工期间的脚手架使用、塔吊等;承包人应为专业分包工程提供工程所需要的水源、电源、安全护栏、消防器材、垂直运输的便利(水电费由分包单位负责),不得私自拆除;分包单位的水电费按双方确定的方式按实收取;承包人对专业分包、独立分包的工程承担施工承包管理职责和承包法律责任,发包人直接分包的工程施工单位进场不再向承包人另行交纳施工承包配合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6年已完成 1个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5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29 12:00 至 2020-10-15 17:00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0-27 09:3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为 丽雅置地开标室(宜宾市南岸西区锦绣龙城73号门三楼4号会议室)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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