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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芝仕路道路工程(英俊大街-林溪大街)项目施工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29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道路招标 街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29
截止日期:2020.10.28
招标业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芝仕路道路工程(英俊大街-林溪大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ZWHY****-****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芝仕路道路工程(英俊大街-林溪大街)项目已由长二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国际物流经济开发
关键词: 道路 街 路
 
招标公告正文

长春市二道区芝仕路道路工程(英俊大街-林溪大街)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ZWHY2020-0920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芝仕路道路工程(英俊大街-林溪大街)项目已由长二发改[2020]1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芝仕路道路工程(英俊大街-林溪大街)项目施工;

2.2 项目概况:道路长度3115.79米,占地面积87774.2平方米。道路红线宽度28米,车行道面积51048.76平方米,非机动车道面积13217.02平方米,人行横道面积12252.24平方米,下沉式绿化带面积7896.2平方米。其他工程包括新建路灯、交通划线、交通工程及树木栽种等;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工程起点英俊大街,工程终点林溪大街。

2.4 计划工期: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9532.075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资质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下载招标文件时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3.11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9时起到2020年10月12日下午16时止。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联系电话:13634405937、0431-88779428(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13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依据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局发布的长城乡联规【2018】2号文件《关于长春市部分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采用随机方式定标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及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厅长城乡联字【2019】8号文件《关于长春市部分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采用随机方式定标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制,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广场中懋天地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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