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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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9 |
招标业主: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监理 |
国网福建南平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福建南平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17]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金融CBD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7481.3m2,实际实用面积约10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372.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6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8310.32平方米(部分区域双倍计容),不计容建筑面积402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最高9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39.950米;本工程投资额约12989.2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国网福建南平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包括电梯安装、景观绿化项目等全过程)、竣工验收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93624356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收费标准60%计取(其中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分别为: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239682(暂定价)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48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乙级人防工程监理资质;
2 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修改<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管理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闽人防办〔2014〕67号)和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工程监理从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人员岗位培训及证件管理办法(试行)》闽人防监协【2017】 2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在中标后其企业信息和监理机构人员的信息应通过人防主管部门的备;
3《关于公布第八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 闽建告字〔2019〕84号)、《关于公布第九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19〕88号)、《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20〕59号)、《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2020〕111号)文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4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调整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方式: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章)”,均更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与本条款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7其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30日 08:30:00至2020年10月29日 08:30:00
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0月29日 08: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招标编号或国网福建南平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形式: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依据南建筑(2019)2号文规定,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供电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582158,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70666,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ggzy.np.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