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嵘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李园二村小区北片综合整治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 投标人须具有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贰类或以上资质;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记录名单、失信惩戒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李园二村小区北片综合整治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918-208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RJZC-20-074 )
3、预算编号:14-20-z9004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李园二村小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需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开工日后60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6232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6232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362.32
11、合同履行期限:60天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9-29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0-13 15: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贰类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29 09:30:00至2020-10-13 15: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上传完毕报名材料后,建议携带所上传的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验审),至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4491号领取电子档工程量清单(请来提交资料之前来电咨询),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0-20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0-20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书面响应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4491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4491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 提供 3 份纸质版(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次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及电子光盘(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 2) 请至上海嵘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4491号)现场参加磋商会议,请各供应商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 3G 或 4G 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 CA 证书出席磋商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嵘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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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01800 |
邮编: |
201800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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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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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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