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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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1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家用垃圾分类桶及分类收集桶(收集亭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伟华-ZS****-***)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家用垃圾分类桶及分类收集桶(收集亭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公共**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
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樟树市家用垃圾分类桶及分类收集桶(收集亭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伟华-ZS2020-002)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樟树市家用垃圾分类桶及分类收集桶(收集亭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伟华-ZS2020-002
项目名称:樟树市家用垃圾分类桶及分类收集桶(收集亭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27200.00 元
最高限价:10272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0B000379872 | 樟树市家用垃圾分类桶及分类收集桶(收集亭用)采购项目 | 1 | 批 | 10272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交货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标时提供原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开标时提供经审计的 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原件、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原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开标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近6个月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投标截止20天之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30日 00:00 至 2020年10月14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按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缴纳有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樟树市城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