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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9招标公告
> 南关区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垃圾处理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南关区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垃圾处理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29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长春市招标
加入日期:
2020.09.29
截止日期:
2020.10.30
地 区:
长春市
内 容:
*、公告标题:***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垃圾处理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垃圾处理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
招标公告正文
1、公告标题:南关区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垃圾处理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2、公告内容: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南关区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垃圾处理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3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XZTB-FW-2020-0926; 项目名称:南关区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垃圾处理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2150000.00元; 最高限价:2150000.00元; 采购需求:(1)对红旗四队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内的8.6万立方米建筑垃圾进行以筛分破损为主的一系列综合处理,主要通过预处理、多级破碎、多级筛分的方式进行综合处理,资源化清理指定地点的建筑垃圾;(2)项目垃圾处理过程中,由中标单位筛分出的生活垃圾归采购人清运处理,其它所有垃圾有中标单位资源化处理后并清运出项目场地合规处理(含设备设施退场),保证项目场地内的干净整洁;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两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且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承诺书,承诺书可自行拟定); 4、具有近六个月(2020 年 3月-2020 年 8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近六个月(2020 年 3 月-2020 年 8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9月30日至 2020年10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zx18686666615@sina.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道路运输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按顺序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10月3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东岭北街1146号 联系人:李木 联系方式:0431-81730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项目联系人:李萌 联系方式:18686666615 3、监督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丹红 联系电话:0431-85281665 3、地域类型:县区 4、政府采购编号: HZXZTB-FW-2020-0926 5、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6、联系人: 李萌 7、办公电话: 0431-88936666 8、联系电话: 18686666615 9、传真: 0431-88936666 10、邮编: 130000 11、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新城二期12#办公楼2001室 1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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