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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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4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AHWGZB******* 项目名称 *****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改造工程 招标人 ****粮食集团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皖工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项目内容 主要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改造工程。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计划工期 计划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AHWGZB2020015 |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改造工程 |
招标人 |
马鞍山市粮食集团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皖工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
项目内容 |
主要为马鞍山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改造工程。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10月 0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0年10 月 30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控制价 |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为101740.44元。 |
下浮比例即成交价 |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 25%。 按项目控制价下浮25%即为成交价。 成交价=【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25%)+(暂列金额+暂估价)。 成交价为:80392.83 元。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部分不下浮)。 |
比选单位资格 要求 |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4、已从代理机构获取比选文件。 |
文件获取相关要求 |
获取比选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注: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3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北路五号徽商银行五楼,安徽皖工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3、报名须交纳比选报名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1、比选时间:2020年10月1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北路五号徽商银行五楼,安徽皖工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 元(本项目不收取) 2、汇款采用方式:网银、电汇、转账 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 安徽皖工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账号: 1560 0010 2100 0316 053 开户行: 徽商银行马鞍山花园支行 联系人:阮会计 联系电话***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投标企业登记中提供的银行基本帐户汇出,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保证金后,无须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后,也无须向代理机构出具收据。 6、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而予以拒绝。 7、非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8、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9、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 | 本项目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是 ; □否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 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提供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的除外)。合同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10日内招标人退还。 |
比选办法 |
1、比选方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审核合格的已登记的投标单位中随机摇号产生。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一定数量的号码球放入比选机内; (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参加摇号程序的投标人数量+5。例:如参加摇号会的投标人数量为10家,则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为15个。) (2)按照投标单位签到的顺序进行摇号。 (3)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随机摇出本单位的号码。 (4)按摇出号码的大小排序,号码大的排序在前,号码小的排序在后,号码最大的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人。 2、参加监督的投标人代表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参加比选。(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3、如合格的已登记的报名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将重新组织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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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参与比选的单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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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1、成交人在比选结束后三日内确认并交纳招标代理费3000元。 2、成交人不能按要求缴纳上述费用的,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鞍山市粮食集团公司 地 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 邮 编: 243000 联 系 人*** 电 话: 15375554716
招标机构:安徽皖工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北路5号徽商银行五楼 邮 编: 243000 联 系 人*** 电 话: 0555-2232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