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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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6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政设施管理处*政道路检测评价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政设施管理处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政设施管理处*政道路检测评价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本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失败后,现只接受被招标人邀请的谈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不 |
关键词: | 市政设施 道路 路 |
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市政道路检测评价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市政道路检测评价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本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失败后,现只接受被招标人邀请的谈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不接受未收到书面邀请函的谈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市政道路检测评价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 城维资金
三、项目预算:道路检测评价综合单价:0.35元/m2
四、项目需求:
(1)详见竞谈文件及其附件
(2)地点:南通市
(3)采购范围:根据招标人的计划对南通市崇川区主次干道部分道路进行检测评价服务并出具最终检测评定成果。
(4)服务期限:90天,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5)项目概况:本次项目计划检测道路约30个路段,总里程约70公里,检测评价面积约250万平方米。根据招标人计划的南通市崇川区主次干道部分道路,进行检测评价服务并形成最终成果报告;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完成检测工作,如老沥青路面取芯检测三大指标等,以及相应对招标范围内道路维修养护前期特殊检测、科研工作。
特别提醒本招标范围内道路分为三个区域且较为分散,中标单位在实施工程中必须服从招标人的要求,及时组织施工,并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夜间施工等因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证书,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5、投标单位于2015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日期间承担过类似市政道路或公路检测评价服务项目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中“资格后审审查标准一览表”。
特别提醒:
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至2020年10月16日14时30分;
2、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澄清、答疑(如有)等所有相关资料获取方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该项目中直接下载。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供应商必须在2020年10月16日16时30分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保证金送达指定地点,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2、地址:***
八、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其它形式概不接收),拒绝其他形式方式递交,且要求字迹清晰。银行汇票必须由供应商设立存款账户的银行开具。
2、谈判保证金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将谈判保证金原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无需密封)给采购人代表查验;谈判保证金上必须注明:
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帐户名: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01648636050828835
3、谈判保证金不得密封在谈判响应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45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十、履约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为 1万元,工期履约保证金0.5万元,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0.5万元。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待合同履约期内所有工作内容全部履行完成后退还(不计息)。
十一、其他:
1、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没有质疑视为充分了现场条件,并在谈判报价时考虑相关费用。
2、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谈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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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二O二O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