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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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1 |
地 区: | 福建省 |
招标项目编号:大成招[2020] 034号
本招标项目福田乡洛溪小流域整治及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安溪县福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大成招[2020]034号;
建设地点:安溪县福田乡;
工程规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为准;
最高控制价:182.4259万元;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为准;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工期要求:总工期 8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
3.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时间截止前。
3.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6000元(叁万陆仟圆整)。
3.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开标前一天17:00时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开户名称:安溪县福田乡财政所。
开户银行: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福田支行(安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田分社)
银行账号:9070930030010900000486。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请于2020年 9 月 29 日至 2020年 10 月 12 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0 月 21 日10时00分,地点为安溪县福田乡人民政府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式六份,五份分别密封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另一份原件参加开标时应单独携带以备核验。)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安溪县福田乡人民政府
地址:***
电 话: 18876531129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