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水晶镇中心小学“平武县水晶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1)现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盖鲜章(介绍信上面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2)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资格预审文件的,请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盖鲜章(介绍信上面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彩色扫描后发至代理机构邮箱:2016297534@qq.com(须在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邮件正文注明被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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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5107272020000493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水晶镇中心小学“平武县水晶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391596.04 |
最高限价 |
391596.04元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促进节能环保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人须具有国家行政单位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有效期内); (4)项目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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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0年09月30日到2020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1)现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盖鲜章(介绍信上面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2)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资格预审文件的,请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盖鲜章(介绍信上面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彩色扫描后发至代理机构邮箱:2016297534@qq.com(须在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邮件正文注明被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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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盖鲜章(介绍信上面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2)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资格预审文件的,请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盖鲜章(介绍信上面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彩色扫描后发至代理机构邮箱:2016297534@qq.com(须在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邮件正文注明被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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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一、应当提供的申请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申请人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申请人注册时间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磋商人须具有国家行政单位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有效期内);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期内) (以上拟派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由代理机构提供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申请文件均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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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5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应在2020年10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东原长岛6号楼商铺201-204)。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10月14日前 |
九、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投诉受理单位:平武县财政局。 地址: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西段91号 联系人:孙凡、周琴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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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水晶镇中心小学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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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顺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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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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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驰;联系电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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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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