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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CG2020170-2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公司关于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扣留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ZXY2020-ND-J01-2)的竞争谈判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29 标签: 江西省招标 赣州市招标 宁都县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29
截止日期:2020.10.13
招标业主: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区:宁都县
 
招标公告正文

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扣留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ZXY2020-ND-J01-2)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扣留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上免费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13日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XY2020-ND-J01-2

项目名称: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扣留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

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扣留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采购项目(国内服务)

1

1、服务地点:宁都县

2、服务期限:一年。

3、每年停放暂扣的交通违法两轮车3500辆以上,交通违法汽车(含小型、中型、大型车辆,以下同)200辆以上,上述暂扣车辆在拖车当日起,法定的15个工作日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停放保管费用。每年停放交通事故两轮车800辆以上,交通事故汽车1200辆以上,上述事故车辆在拖车当天起,法定30天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停放保管费用(超过法定免费停放保管时间的车辆,应按发改或物价等相关部门审批的价格收取)。每年停放报废两轮车1300辆以上,报废汽车30辆以上,上述报废车辆不得收取停放费用。安保任务(含县政府组织拆迁及重大安保活动拖车及吊车)20趟以上。

4、包含全县范围内查扣的违章停放车辆、报废车辆拖移至停车场。数量以实际需要拖移的为准。

5、服务场所面积:停车场地面积:7000平方米以上,两轮车停车棚:1200平方米以上。

(1)、场所干净整洁,地面水泥硬化或铺沥清,设有办公场所,能防火、防盗,配备消防设施和监控系统,24小时有人员值班。

(2)、两轮车停放处需要车棚,不得停放在露天外。

(3)、场所内要配备紧急救援拖吊车(重型吊车两辆,中型吊车一辆,平板型拖车两辆,重型拖车一辆,中型拖车一辆)配合交警部门24小时服务。

(4)、场所值班人员需将场所内车辆摆放整齐。

(5)、场所的损坏要及时修复,车辆损坏或被盗照价赔偿。

(6)、停车场系统设备要有可靠的安全性。如:防雷击设计、突然断电设计、雨雪防护设计等

(7)、安装自动化机电设备,与视频监控技术及停车系统有机的结合起来,将进出场车辆完全置于计算机监控下。

(8)、停车场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预防保管车辆损坏、丢失或擅自放行。

3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响应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响应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01日 8:00 至 2020年10月12日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上免费报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谈判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西北边行政服务中心4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3日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西北边行政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陆仟玖佰元整(¥69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15: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响应供应商注册地的基本账户(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转入到虚拟子账户),否则投标无效。如果出现异议或异常,应与保证金账户核对清楚;如果保证金管理系统出现故障,应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者,投标人应提供注册地基本账户的在银行出具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要有编号、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15: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

(2)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中标人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二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采购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

3、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账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账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谈判项目合同》签订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付款方法:本项目半年支付一次合同总价的50%,合同到期后,经验收服务项目全部到位,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服务费用。

5、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35%计取,具体收费标准控制在宁府办字【2017】134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中标服务费在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7、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8、为加强开标评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每个投标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谈判文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确保可追根溯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邮箱: 943654168@qq.com

谈判文件下载处 招标文件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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