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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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9 |
招标代理: |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黄山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镇石河至岑山道路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综合字【****】***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按《***小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本发包项目歙县桂林镇石河至岑山道路水毁修复工程已由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综合字【2020】3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歙县桂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按《黄山市小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歙县桂林镇石河至岑山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2.2项目编号:HJSGC2020S092
2.3建设地点:歙县桂林镇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招标控制价:1100066.09元
2.7招标内容范围、规模: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9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项目类别:水利水电工程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为《黄山市□市本级;□风景区;□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祁门县;□黟县小型项目交易用户登记库》内水利水电工程类别的企业。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或持有《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适用于符合《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1.按照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通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可用于投标
2.根据《关于加强歙县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管理的通知》(歙人社〔2017〕211号)规定,本项目要求递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或电汇。金额:壹拾万元整 ,在2020年 10月14日9时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不含结算卡,以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
户 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行:安徽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账 号:20000302024910300003057
(1)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其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2)中标人以外投标人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后5日内予以退还。因异议、投诉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涉及有关投标人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暂不退还,待查证后按招标文件约定处理。
(3)中标人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县人社局委托县交易中心连同履约保证金一并代管,交(竣)工并履约良好的,交易中心按业主和人社局意见办理 。
3.4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符合投标的企业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09时 00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提交报价函,开标地点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5.2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9 日09时00 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提交投标文件。
5.3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歙县桂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歙县桂林镇桂林村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地 址:歙县财政局会计中心三楼
八.监督
监督部门: 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2020 年09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