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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湾镇尖山村美丽庭院创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28 标签: 浙江省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28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黄湾镇**村美丽庭院创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湾镇**村美丽庭院创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黄湾镇**股份经济**社,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黄湾镇尖山村美丽庭院创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黄湾镇尖山村美丽庭院创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黄湾镇尖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村;
2.2招标范围:黄湾镇尖山村美丽庭院创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与安装,对尖山村33组30户人家庭院内部绿化节点打造及村庄内道路两边,入村口节点打造;
2.3合同估算价:40.60万元;
2.4设计、施工工期:2020年10月31日前完工;
2.5设计、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旅游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营业范围具有绿化施工,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 9 月28日至2020年10月9日09 时 0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36.22.189.98:8085/TPBidder/)”自主登记。【未进行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小型工程企业注册(详见投标人注册手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 上午09时30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企业服务大楼1楼103(海宁市黄湾镇治江路291号)。
5.2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递交时间及递交地址按招标文件要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黄湾镇尖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村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3-1206
邮    编:  314415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顾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13511283033                    电    话:0573-87239122 
             
 
2020年 09月28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旅游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同时营业范围内具有绿化施工(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其中旅游规划设计资质的有效期不作要求
3
施工负责人***
***
4
进浙施工备案登记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登记证明》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
信用评价等级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6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7
联合体协议书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8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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