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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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4 |
招标业主: |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招标代理: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门诊园区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大街**号A栋*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YYDXFSYY******** |
关键词: | 大学 医院 |
项目概况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园区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YYDXFSYY20200902
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园区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无
合同履行期限:按三个月标准进行,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以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后勤综合管理部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医用氧气。2. 供应商如为经营单位须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8日 至 2020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方式: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园区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园区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YYDXFSYY20200902
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园区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0000.00元
最高限价总价:220000.00元 最高限价单价:1200元/罐
采购需求:13.5MPa、450L医用液态氧,60罐/月(以实际消耗数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按三个月标准进行,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以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后勤综合管理部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医用氧气。2. 供应商如为经营单位须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8至2020年10月10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方式:现场领取或在线下载
售价:500.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