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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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1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水务局关于《***可用水量确定方案》编制与《***水**综合规划》修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可用水量确定方案》编制与《***水**综合规划》修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通过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 **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 |
关键词: | 规划 |
项目概况
《苏州市可用水量确定方案》编制与《苏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10月2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Q2020-G-546
项目名称:《苏州市可用水量确定方案》编制与《苏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 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1)《苏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项目规划内容
在苏州市水资源相关评价成果与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苏州市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水环境安全保障的需求,以解决重点河湖、重要区域和重大领域水资源不足和改善重要河湖水生态环境等问题为核心,按照以下主要工作进行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
1)水资源现状评价:自然及社会经济概况、水资源分区、水资源数量、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水环境质量现状、水生态现状、节水现状分析等。
2)指导思想与基本任务: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任务(确定水资源总量控制目标、制定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谋划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规划区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构建和谐的水生态环境、制定苏州市未来5-15年水资源管理目标)及编制依据。
3)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基准年需水量分析、经济社会发展预测、规划水平年需水量分析、供水预测、供需平衡分析。
4)节约用水规划:现状用水水平分析、节水目标标准、节水潜力分析、节水措施、节水保障。
5)水资源配置规划:水资源总体配置、水资源配置工程总体布局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重点水源工程、重点灌区工程、重点节水工程等)。
6)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目标与布局、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防护、入河排污总量控制方案、重点水域典型入河排污口调查与调整方案、河湖生态保护方案、水资源保护措施、重点水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建议等。
7)城乡供水水源规划:城镇用水现状、城镇用水需求预测、重点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农村人饮规划、供水安全保障措施。
8)水资源监测规划:监测现状与问题分析、水资源监测规划目标、原则和建设内容、水量监测规划、水质监测规划、数据传输与控制系统建设方案、监测基地建设。
9)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综合评价、社会效益、生态效应。
10)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影响初步分析、对策措施。
11)规划保障措施:管理制度建设、社会监督建设、社会经济支撑。
(2)《苏州市可用水量确定方案》项目规划内容
1)苏州市水资源现状:收集苏州市自然及社会经济概况、水资源分区概况、水资源数量包括地表水资源、地下水资源以及水资源总量、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以及水资源质量。
2)编制依据和原则:项目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技术标准、相关规划以及文件、项目编制原则等。
3)水资源可利用总量分析:根据苏州市相关资料与现状,计算并分析苏州市市域范围内及其下属各行政区域可用水资源量及其分布状况,包括地表水以及地下水水资源可利用量。
4)可用水资源量分配方案:苏州市各行政区域的水量份额及其相应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开采区域,以及预留的水量份额及其相应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开采区域。
5)重点河湖水资源分配方案:重要河湖河道内水量分配方案,河道外水量分配方案。
6)跨行政区域应急调水方案:分析跨行政区域河湖的边界断面流量、径流量、湖泊水位、水质,以及跨行政区域地下水水源地地下水水位和水质等控制指标,拟定苏州市跨区域应急调水方案。
7)保障措施:工程措施,政策保障,管理保障。
2、成果要求:按业主要求提交《苏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和《苏州市可用水量确定方案》(含附表、附图)纸质和电子文稿。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底之前完成《苏州市可用水量方案》编制并提交审查;2021年1-9月完成《苏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制并提交审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
2、网上报名的方式和流程。
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方式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不再使用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统一使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点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注册地址”按要求进行注册。
(2)申领CA 证书。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a.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b.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c.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指南)。
(4)现场递交文件。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身份证等资料。
开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供应商从“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对被质疑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方式通知,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自行查看、下载相关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
5、补充通知: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6、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64274166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水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