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税收征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4楼240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0日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税收征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1. 项目内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税收征管服务采购项目;
5. 最高限价人民币:521.865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
(3)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8) 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4楼2402室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09月29日起至2020年09月13日5个工作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4楼2402开标室
领购采购文件须知:一只接受登记及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二已成功登记及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三若已登记及领购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四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把合格投标人的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五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招标文件获取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六为了招标文件的获取工作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七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企业信息,注册可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在网站左上方“用户登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在“快速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中有指引,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发布人: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8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