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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新站至大安嫩江大桥段建设项目施工B1标段(二次)标段招标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28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公路招标 国道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28
截止日期:2020.10.20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 国道***至**公路新站至****大桥段建设项目施工B*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GZX***)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至**公路新站至****大桥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至**公路新站至****大桥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关键词: 公路 国道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新站至大安嫩江大桥段建设项目施工B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2020GZX0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新站至大安嫩江大桥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新站至大安嫩江大桥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17】9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新站至大安嫩江大桥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9〕191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新站至大安嫩江大桥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9〕307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肇源县交通运输局,项目估算总投资75949万元,本次招标总投资约2900万元。招标人为肇源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公铁分离式立交桥1座。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肇源县境内。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9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6月1日。共58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公铁分离式立交桥等工程施工。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工程量情况见下表:

标段

起讫桩号

里程

(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项目估算(万元)

B1

K511+748.500

K520+850.5

0.72

公铁分离式立交桥

2900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截止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财务最低要求

①近三年(2017-2019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最高投标限价的70%;

②营运资金(最近一年度(2019年度)流动资产 - 最近一年度(2019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3业绩最低要求

近十年(200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过跨铁路桥业绩,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

注:施工业绩要求提供承担过项目的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工验收报告。

3.1.4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6在首次招标的过程中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下载时间为2020年09月28日20时00分至2020年10月11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4潜在投标人应在2020年10月11日20时00分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和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同时进行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线下现场开标授权人员进行开标。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需填报价可用数字“0”代替,上传PDF版投标文件必须和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5.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

5.5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09时00分(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第一信封开标分为线上远程开标和现场纸质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首先进行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请根据本标段设置的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投标人须高度重视线上远程开标工作,并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远程开标准备)。线上远程开标结束后,进行现场纸质开标。

线上远程开标作为现场纸质开标的第一项内容执行,当线上远程开标出现异常情况(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解密),招标人正常对开标现场所有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5.6逾期未在“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所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证保险方式或现金方式。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将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

招 标 人:肇源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庆市肇源县通乡路西50米

联 系 人***

电    话:0459-8210850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2362803/5/7/9转8021、8028

邮    箱:zxysglxm@163.com

2020年09月28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截止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1、近三年(2017-2019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最高投标限价的70%;

2、营运资金(最近一年度(2019年度)流动资产 — 最近一年度(2019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如果投标人的最近一年度(2019年度)的流动资产减最近一年度(2019年度)流动负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营运资金额度,可不提供银行信贷。

3、近三年为2017年~2019年,年平均营业额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各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平均营业额)。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十年(2010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过跨铁路桥业绩,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

注:

1、施工业绩要求提供承担过项目的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工验收报告。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4、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2019年)不得被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注:

1、近三年为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资格要求: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信用评价:

1、不得有违纪、违规,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责令取消、被依法吊销执业资格或责令停止执业的情况;

2、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过一般以上的安全事故;

3、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人

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缴费证明的日期在2020年4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应为承担过项目的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工验收报告。

4.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按投标人的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高的优先。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后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评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相等时,按投标人在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排名的先后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若在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时未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则以投标人的年平均营业额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4家银行之一。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形式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选择以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线申请保证保险。系统以收到的电子保单作为保证金签收的依据。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评标不适用)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评标不适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12)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1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19)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报价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未提交调价函。

(8)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9)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10)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

1.施工组织设计40分

2.主要人员:25分;

3.其他评分因素:35分,其中:

(1)技术能力:10分;

(2)履约信誉:25分,包括:

1)信用评价:10分;

2)企业业绩:15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

组织

设计

40分

施工总体计划

8分

①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4.8~6.4分;

②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6.4~8分。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20分

①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方案分析、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12~16分;

②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方案分析、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较强,得16~20分。

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12分

①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7.2~9.6分;

②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9.6~12分。

2.2.2(2)

主要

人员

25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7.5分,加分情况如下:

①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加2分,最多加2分;

②增加1座跨铁路桥项目经理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

注:项目经理业绩不设年限要求。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7.5分,加分情况如下:

①工作经验满足12年以上的,加2分,最多加2分;

②增加1座跨铁路桥项目总工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

注:项目总工业绩不设年限要求。

2.2.2(3)

其他因素

10分

技术能力

10分

满足基本技术能力(项目基本业绩要求),得6分,加分情况如下:

投标人获得与项目施工有关的省部级或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获得任意一项加4分,最多加4分;

注:1.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加分一次。本项最高得分10分。

2.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资料(二)其他资料”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25分

信用评价

10分

满足招标文件信誉最低要求得7分,加分情况如下:

2018、2019任意一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施工企业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3分;

2018、2019任意一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施工企业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2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企业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加分情况如下:

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增加1座跨铁路桥项目,加6分,最多加6分。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增加 3.5.3 项:

3.5.3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该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报价文件)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后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或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会因其投标报价未参与成本价评估值计算而被否决。

 

注: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5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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