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8 |
---|---|
截止日期: | 2020.10.19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南沙区**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 南沙区排水单元达标创建设计施工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区排水单元达标创建设计施工维修改造项目监理,项目业主为**南沙城*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南沙城*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关键词: | 监理 设计 |
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
南沙区排水单元达标创建设计施工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区排水单元达标创建设计施工维修改造项目监理,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区排水单元达标创建设计施工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对广州市南沙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学校、公办医院、老旧小区等排水单元进行整改工作,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管网病害修复,海绵城市建设等措施,实现地块单元的雨污分流及雨水的源头消纳净化,实现区域内的水系(包括河流渠箱)的清污分流,完善单元的排水系统及海绵设施,改善单元的居住环境,提高单元的抗洪排涝能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单元内排水设施健康运行,排水系统管理有序。
2.2.3监理范围:本项目的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阶段的前期检测、勘察、设计、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施工图会审、进度款和变更审核、投资控制、竣工验收、达标创建、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缺陷责任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具体的监理工程量,以各子项工程的设计图纸为准。
2.2.4监理服务期:从前期检测、勘察、设计及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计划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完成达标创建、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缺陷责任期满止。
根据南沙区排水单元达标创建设计施工维修改造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如遇政策变化取消该全部工程,则本合同自行失效,监理人已充分知悉此风险,并且不向委托人主张索赔。
2.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32.54万元。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
3.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3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3.4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3.5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或在“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8日0时0分至2020年10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0年9月28日0时0分至2020年10月19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时15分至10时30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时3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江灵南路以西端头,京珠高速东侧(灵山岛尖净水厂)排水公司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务中心桥康汇南塔11楼
联 系 人***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电话:***
地 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致: (招标人) :
按照《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