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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安镇污水管网三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2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28
截止日期:2020.10.23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均安镇污水管网三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均安镇污水管网三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均安镇污水管网三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0〕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均安镇污水管网三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均安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建安费约为16536.477708万元。

2.3 设计施工工期:2021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均安镇污水管网三期工程,实施范围位于均安镇中心城区外围的村居,主要包括西部的星槎村片区、南部的横九路片区和东部的新华村、沙埔村、南浦村、太平村、天湖村、沙头村、天连村片区,服务面积约6.6平方公里。新建DN200~800污水管约29km,新建污水提升泵井4座,其中,子项一:星槎村污水收集工程,新建污水管DN300~800,L=17.67km,一体化泵井2座,总规模0.16万m3/d;子项二:横九路污水收集工程,新建污水管DN400~800,L=5.25 km;子项三:新华村和天连村污水收集工程,新建污水管DN300~800,L=6.01 km,一体化泵井2座。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管道、污水提升泵站、配套工程等,投资总额约为21112.63万元,建安费约为16536.477708万元。

招标控制价172138970.52元(其中建安费165364777.08元、交通疏解费4305079.79元、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险费用511405.11元、施工图设计费1957708.54元)。

2.5承包方式:包施工图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项目总验收合格等,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2.6 工程质量要求:

2.6.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6.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两项资质:

①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本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本级)资质(燃气、轨道交通除外),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本级)资质。

②施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或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述两项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1家为施工单位,1家为设计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4.2.1条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交易员)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代表(交易员)为准。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设计类企业、建筑业企业)。

(注:①若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的企业须具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具有本公告要求的施工资质且承担本工程施工工作的企业须具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②若非联合体投标,则须同时具有“设计类企业”和“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

4.5.1.1 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1.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1.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3月

至2020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5.2设计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项目负责人***

4.5.2.1 须具备给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3月

至2020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3月份(或其他月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注:对于4.5.1.3条,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查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平台或网站:“诚信管理平台(系统)”“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 ,并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论为准。如相关网站载明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信息或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9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3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授权代理人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如只有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则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或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的验证)。

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5 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投标人已获得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的污水管网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其中1个项目的中标权后,不能再获得其它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的污水管网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的中标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757-2231007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1号21楼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南区)3号楼1301之一、1302-1303、1308-1310单元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7-22317163

传    真:0757-22317173

电子邮件***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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