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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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2 |
地 区: | 衢州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外围配套路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坞里山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万元。 *.*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盏**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路灯 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外围配套路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山市坞里山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47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72盏10米路灯、2盏中杆投光灯及配电箱引至路灯所需管内穿电缆等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上余镇上余村达山蓬。
2.4建设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
3.2浙江省以外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最后一天截止到16: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浙备案登记证(外地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2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办公室(江山市中山路26号东方之珠4楼)。
5.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玖仟元整(¥9000元),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开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交纳,未按期交纳的视作自动放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递交时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投标人还须符合以下疫情期间开标特别规定:①严格执行衢州市、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按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佩戴口罩,在投标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③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1人。为减少人员聚集,投标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员可自行离开。④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观看“钉钉群直播”。以上人员不观看“钉钉群直播”或途中停止观看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⑤要求遵守的其他规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坞里山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570-4578150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