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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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翻车机配套系统工程-后方临时堆场工程施工单位外包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翻车机配套系统工程-后方临时堆场工程施工单位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 拟对董家口矿石 |
关键词: | 翻车机 |
翻车机配套系统工程-后方临时堆场工程施工单位外包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翻车机配套系统工程-后方临时堆场工程施工单位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范围: 拟对董家口矿石码头公司后方堆场约20万平方米堆场,招标包括堆场范围内结构、面层、给排水、供配电及通讯配套设施进行施工单位招标,详细见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拟安排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5.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堆场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沿海码头堆场工程业绩,应体现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贷款及农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贷款及农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贷款及农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9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和施工单位直接代发工资等工作的通知》(鲁交建管[2018]107号)、《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建立农名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青交规[2018]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本项应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7.中标方负责协调接入董家口港区电力系统,电力监控系统、计量等部分均应满足港内供电管理单位要求,接入供电系统产生的费用均有中标方负责。高杆灯照明控制系统、洒水控制系统、弱电控制系统均由中标方协调接入现有系统内,接入系统产生的费用均有中标方负责。本项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8.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廉政协议。本项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严格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比例投入。中标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招标人有权在工程结算中予以扣除,同时中标人需与招标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切实保证施工安全。本项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10.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围标、串标或质量问题行政处罚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