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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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0 |
招标代理: | 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镇洪旺村水泥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洪旺村水泥路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洪旺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关键词: | 水泥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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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城东镇洪旺村水泥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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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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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东镇洪旺村水泥路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城东镇洪旺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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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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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安市洪旺村2、5、8-9、17-19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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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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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水泥路及渠道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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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 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15日,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或招标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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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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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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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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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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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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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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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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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2018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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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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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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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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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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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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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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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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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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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 28日至2020年10月10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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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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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0日10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安市科技研发大厦六楼开标室(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海安市科技研发大厦六楼开标室(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 递交(电子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2020年10月10日07时00分前,将本项目“投标函”(签字盖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hakfqggzyjyzx@163.com(邮件格式:收件人为hakfqggzyjyzx@163.com;主题为:******公司+*****项目+投标函(主题中必须体现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可将此邮件自行加密,同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标书,电子档和纸质标书一致为有效标。 投标人发送了投标函电子档又无故缺席招标会两次以上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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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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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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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0元整,开标前现场现金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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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工程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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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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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海安市城东镇洪旺村 |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七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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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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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912401153 |
电 话:15006274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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