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8 |
---|---|
截止日期: | 2020.10.08 |
地 区: | 重庆市 |
关键词: | 设计 |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采购目录:
广告服务
配置要求:
(1)核心价值观标识设计制作,2cm厚PVC底板烤漆底色雕刻制作,约13.6m²,具体见附件。(2)另需制作展板一块,尺寸约2米*1.4,内容为“四个自信等”。
|
¥4,000.00 | 1(项) | ¥4,000.00 |
采购目录:
广告服务
配置要求:
综合楼大厅两侧装饰画木工板基层刮墙面膏制作,6套,不低于1.2cm厚亚克力,1.2x0.8m雕刻悬空制作安装。(具体见附件)
|
¥8,000.00 | 1(项) | ¥8,000.00 |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