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8 |
---|---|
截止日期: | 2020.10.14 |
招标代理: | 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吉泰社区亲民化打造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K(GN)-******C* 项目名称:**高新技 |
关键词: | 街 |
项目概况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吉泰社区亲民化打造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K(GN)-200914C2
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吉泰社区亲民化打造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1个包,本项目为扎实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服务项目,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促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优化提升,现开展吉泰社区亲民化改造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制作安装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价格扣除(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规定,对认定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对域网产品应当优先采购的,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产品获证情况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
3、“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中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产品获证情况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
五、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条件供应商的价格扣除
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六、一般失信行为惩戒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次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适用于最低评标价法)或者扣5分/次予以惩戒(适用于综合评分法)。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七、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若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须具有相应许可或认证资格。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责任人、项目主要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9日 至 2020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3: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