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丁沟镇曙光村土地承包项目,已经江都区丁沟镇曙光村两委会批准,现委托江都区丁沟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发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段概况 1、土地面积: 标段一:孟黄组土地面积约60.6亩(以实际丈量为准),位于丁沟镇曙光村孟黄组,东至许厦路,南至晨光节水渠,西至仓房河,北至双丁路。承包金每年的租金为650元/亩(不含地力保护费和水费、抗旱排涝费),地力保护费归农户所有,保证金每亩200元(合同到期且不再承包时,经验收地力原样后返还)。 标段二:朱套组东土地面积约65.58亩(以实际丈量为准),位于丁沟镇曙光村朱套组,东至许厦路,南至晨光节水渠,西至仓房河,北至双丁路。承包金每年的租金为650元/亩(不含地力保护费和水费、抗旱排涝费),地力保护费归农户所有,保证金每亩200元(合同到期且不再承包时,经验收地力原样后返还)。 标段三:朱套组西土地面积约24.39亩(以实际丈量为准),位于丁沟镇曙光村朱套组,东至许厦路,南至晨光节水渠,西至仓房河,北至双丁路。承包金每年的租金为650元/亩(不含地力保护费和水费、抗旱排涝费),地力保护费归农户所有,保证金每亩200元(合同到期且不再承包时,经验收地力原样后返还)。 2、租期:2年,竞价保证金标段一5000元,标段二5000元,标段三3000元。 3、报名人条件:具备承租本招标项目能力且信誉良好的单位或个人。 4、承包要求:承包户在承包期内不得种植树木、花草,不得改变田块现状,渠道等农业设施如有损坏,由承包户负责修复完好。如不修复将从田亩保证金中支取修复费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需缴田亩保证金200元/亩。 5、租金支付:竞价结束协议签订后,本着先缴钱后种地的原则,一次性缴清一年承包金和保证金,以后每年种麦前交清下一年承包金,如国家有政策调整,务必服从国家政策。 6、租赁相关事宜详见租赁协议(可咨询现场勘察联系人*** 二、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个人报名时上传身份证,单位报名时上传:(1)法人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交易中心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意向受让方审核结果。 4、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为人民币5000元,标段二为人民币5000元,标段三为人民币3000元。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 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个人可选择POS机刷卡(丁沟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提供POS机刷卡服务,零费率)或者转账汇款(建议采用实名认证的银行卡电子银行汇款)。 三、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10元/年/亩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高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如有多人出价相同,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若最高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价高者成交且必须按是以最高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注册交易。 四、交易开始时间 标段一:2020年10月14日9:30时开始,结束时间为9:40,出价延时30秒,加价幅度为10元/年/亩。 标段二:2020年10月14日9:50时开始,结束时间为10:00,出价延时30秒,加价幅度为10元/年/亩。 标段三:2020年10月14日10:10时开始,结束时间为10:20,出价延时30秒,加价幅度为10元/年/亩。 五、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孙伟 联系电话*** 竞标人应自行到项目现场查勘,向项目出租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并依据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投标,如竞标人忽略此项提醒,不影响风险责任的承担,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售方提出任何要求。 六、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投标人请务必确认已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 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个人在会员中心银行接口认证;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证明等到窗口验证)。 2、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予以罚没。 3、交易开始后方可出价,根据项目公告中的交易规则进行出价。如果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未中标,交易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保证金会原路返回给意向受让方。 4、本公告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曙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p://jd.jsnc.gov.cn/)发布,并在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及阳光三资E阳光APP平台公示。 报 名 联 系 人:黄苓芝 联系电话***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11日 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曙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2020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