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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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采购信息 报价截止日期:****-**-** **:** 申请单位:红雁池电厂 单据编号:红雁池电厂(运询)-****-**-*** 申请人:范锦茹 物资品种: 煤炭 申请日期:****-**-** 交货时间:****-**-**至****-**-** 数量:*(万吨) 运输方式:汽车 运距:*** |
报价截止日期:2020-09-30 14:40 | ||
申请单位:红雁池电厂 | 单据编号:红雁池电厂(运询)-2020-09-001 | 申请人:范锦茹 |
物资品种: 煤炭 | 申请日期:2020-09-27 | 交货时间:2020-10-01至2020-12-31 |
数量:3(万吨) | 运输方式:汽车 | 运距:300(公里) |
发站(港):神华红沙泉矿 | 到站(港):红雁池电厂 | |
结算付款方式:每月结算运费一次,双方在供货结束后每月的5日前核对上月票据。核对无误后,卖方根据核算无误的数量、金额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上月的运费。 | ||
考核条款: 本次运输招标为屯宝矿掘进煤及红沙泉矿原煤的拉运工作,参与此次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价,若卖方所供燃煤不满足采购要求,买方在验收期间可随时通知供货方停煤整改。(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燃煤计划统一调度,按计划、按指定矿点(神华准东矿矿)保质保量的将甲方所订购燃煤运抵甲方煤场指定地点,否则不结算相应费用。(2)乙方必须确保承诺甲方当月计划拉煤量,否则可视为自动解除合同。(3)中标的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向买方交纳10万元阳光采购保证金。该阳光采购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且双方无争议后满6个月退还。(4)运输期间到厂煤炭数量以买方入厂地衡称量数量为准,若与矿发的数量发生差异时,运输公司必须承担亏吨的考核。(5)每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如不是我公司或矿方原因所致,运输公司未能完成当月矿发实际数量的40%时,直接从运费中扣除5万元的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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